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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来西亚强制外劳医保细节含糊 雇主盼详尽列明实行

来源:出国劳务网 时间:2010-09-27 作者:出国劳务网 浏览量:


马来西亚“保健实验室”建议政府强制雇主为外劳购买医疗保险,本地雇主冀政府列明相关细节,勿让聘用外劳的厂商感到模糊。

经济转型计划开放日“保健实验室”本周二提出6项医疗领域的旗舰计划,其中一项就是建议马来西亚政府强制雇主为外劳购买医疗保险,以保障外劳的福利。

该实验室建议,外劳医疗保险每年的保费订为200令吉,由雇主与外劳共同承担,同时也建议死亡或终身残疾的赔偿额订为4万令吉以上。

实验室也提及,马来西亚有近50%的劳工并没有购买保险,在过去的5年里,前往政府医院接受治疗的人士有19%属于外劳,政府也为此而付出6400万令吉的津贴。

 

雇主反应不一

虽然,该单位强调推行这项强制性购买保险计划后,并不会为雇主带来经济负担,因为有关的保费只占了外劳薪资及福利开支的1%以下,但受访的雇主却反应不一,认为政府应明确列出该医疗保险建议,避免雇主无所适从。

受访雇主向《南洋商报》说,他们对于为外劳购买保险的措施深表支持,但问题是,雇主若之前已为外劳购买保险,那是否还需要额外为外劳投保?这项建议是否只针对那些未替外劳购买保险的雇主?

他们希望当局能够清楚列明该计划的细节与详情,以免让雇主感到模糊;另一方面,一些业者则认为,这项计划对雇主并不合理,在厂商面对外劳难聘的情况下,现又欲加重业者的经济负担。

据受访雇主了解,目前雇主替外劳投保的医疗保险保费每年约60至近百令吉不等,保费完全由雇主承担,外劳无需分担。

 

陈有坚(柔州木业加工商会会长): 年缴2万医疗保费

●我本身有几间工厂,聘请的外劳约有百多位,每年都有替外劳缴付每人近百令吉的医疗保费,外劳的个人医疗保险完全是由雇主承担,是随着外劳的工作准证一起每年更新,单单医疗保费就花费约两万令吉。

对于强制雇主为外劳买个人医疗保险的措施对我没有太大影响,因为我每年更新外劳准证时都必须同时更新保险。

比起医疗保险,我认为外劳人头税才是令雇主最头痛的课题。目前一个外劳人头税达1200令吉,若再上涨,可能会有很多工厂和业者受影响。

 

萧庆璋(峇株巴辖厂家): 盼能体恤雇主困境

●国内厂商目前难聘请外劳,我认为政府在实行任何措施前应深入研究,不应持着“想做就做,想改就改”的心态来拟定及执行。

据我了解,许多业者在聘请外劳时都有替外劳购买保险,以备外劳在发生意外时,能获得有关的赔偿金、医疗费及善后费等,为外劳提供进一步的保障。

若当局强制没有为外劳购保险的雇主购买,此举尚可让人接受;若是已经购买保险的雇主仍要再买,那将是多此一举,希望政府能体恤国内商家的困境与心声,切勿实施一些措施而使到业者面临困境,导致国家失去竞争力及逐渐成为“外劳培训国”。

 

林宝迪(峇株巴辖家具同业公会会长): 加重业者经济负担

●我认为“保健实验室”的这项建议并不合理,因为这项计划若实施,将会加重业者的经济负担,对于马来西亚的工业发展及经济并没有好处。

据我了解,多数雇主在聘请外劳时都有为外劳购买保险,每年保费介于60令吉左右,若外劳发生意外而导致终身残疾或死亡,有关赔偿额虽只有2万余令吉,但若将原有保费提高一倍,保费也不过是120令吉,劳资双方无需每年共同承担200令吉的保费,但赔偿额却能达到4万令吉以上。

本地厂商目前在申请外劳方面困难重重,同时也要承担外劳人头税的涨幅问题,若该实验室的计划获准落实,届时将加重业者的经济负担。

 

陈贵财(峇株巴辖中华商会名誉会长): 可避免劳资闹纠纷

●政府强制雇主为外劳购买保险的做法是合理及必需的,因为外劳也属于公司的资产,外劳一旦发生意外就可获得保险的赔偿保障,同时也能免去劳资双方在意外发生后所出现的纠纷局面。

但是,为外劳买保险向来都是政府规定雇主必须遵守的事,如今“保健实验室”提出的这项建议,是否意味着之前有为外劳买保险的雇主就可不必再买,抑或是雇主必须额外再为外劳投保呢?

我认为,政府及相关单位应该清楚列明细节,否则将让许多雇主感到无所适从。

 

曹溢高(昔加末建筑商公会主席): 完善规划公平实行

●如果政府强制雇主为外劳购买医疗保险,对整个局势及工作环境都是一件好事,不过也会给承包商带来重大的负担。

如今现有的承包商都只是为工人购买意外保险,如果实施强制购买医疗保险,对外劳也有多一项保障,是好事,而且如果强制实行,承包商就一定要遵循。

不过,我希望政府在推行的时候能够算出一个合理的价钱,要有完善的规划后才实行,这才是对劳资双方公平的政策。

蔡树民(麻昔禽畜业公会主席): 速批准申请外劳

●我并不反对政府强制雇主为外劳购买医疗保险,不过希望政府在外劳课题上能够更快速批准申请。

我非常认同为外劳购买医疗保险,因为雇主也需要确保外劳的生命安全获保障,而且对于生意人来说,并不会刻意虐待外劳,因为外劳的存在是为了减轻雇主的工作。

我呼吁政府在外劳的课题上,能够尽快批准雇主的申请,尤其是在禽畜业,本地人几乎都不喜欢农场的工作,所以这行业是非常需要外劳的协助。

政府规定雇主要在外劳工作5年后把他们遣送回国,这对雇主来说非常不公平,因为5年的时间外劳已经熟悉工作环境,却又要更换新一批的员工,对雇主是一项负担。

如果再这样下去,马来西亚就快变成“培训外劳中心”了。

 

张久文(咖啡店业者): 保障外劳生命安全

●我赞成强制雇主为外劳购买个人医疗保险。虽然雇主必须分担保费,不过看似负担,其实是减轻负担。

因为现在医疗费高涨,若外劳生病,就可以用保险支付医疗费,保障员工的利益,况且雇主可获得所得税回扣。

一般上,以合法程序聘请外劳的话,雇主都必须帮外劳购买个人医疗保险。

(佚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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